下定决心办了一张年制健身卡 没想到一次未用 健身房就突然停业、关门 损失惨重啊 近日,市公安局破获一合同诈骗案,为该案件的中健身俱乐部会员挽回经济损失42136元。 2018年9月初,我市某健身俱乐部一会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应其办了永安某健身俱乐部的私教课程,然而近几日想要健身时却发现没有教练,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该健身俱乐部由于经营不善,出现财务问题,造成教练离岗。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解下,双方达成意向,健身俱乐部在一定的时限内返还会员私教费用。 然而该健身俱乐部不仅没有履行调解协议返还私教费用,后续还以成立周年庆等活动为名,又吸引数十余名群众交纳会费办理会员卡并与会员签订《某国际健身福建区健身服务交易合同》。9月25日,俱乐部突然关门停业并解散员工,负责人郑某不知去向。很多办卡会员一次都没去过,他们感觉被骗了,随后就向永安市公安局报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2018年9月以后,郑某在明知公司经营不善无法履约的情况下,依旧收取费用吸纳新会员,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随后,公安机关将郑某上网列逃。 2018年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郑某在永安公安机关强大的政策压力和思想规劝下,主动投案自首,并对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了挽回受害者损失,经侦大队民警组织郑某以及消费者代表进行协商。最终决定前期消费会员到另一个俱乐部延续会员服务,9月周年庆招募的会员则退还钱款作为解决方式。1月7号下午,在经侦大队民警主持下,郑某将合同诈骗案中的42136元赃款退还给了38名受害者,受到了健身会员的赞誉及好评。 警方提醒,市民在与消费场所签订预付消费协议时, 要了解经营户的注册登记和年报情况,确认其经营资格; 要对商家的信誉度进行了解,选择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商家,以降低消费风险; 办卡要签订书面协议,了解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不能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办卡时尽量选择时限较短的月、季度消费卡,避免承担较大风险。 办理预付卡后,市民要索取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如发现商家经营情况异常,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12315投诉举报。如商家突然关门且涉嫌诈骗的,应向公安部门报案。 来源:平安永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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