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福建消防救援总队制度并公布了《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下简称《界定标准》)的通知,现永安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各社会单位认真对照《界定标准》(附件1),全面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主动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备案。 (二)严格对照《界定标准》,根据下列要求规范做好申报备案工作: 1.对于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现行标准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2.对于新增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如实申报,认真填写《永安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符合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由消防部门核查后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库中予以调整降为一般单位。 三、申报途径 下载并填写文末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送至永安市消防救援局三楼办公室进行申报备案,联系电话:5111366。 永安市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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